花甲老人参加“全国诗词大赛”,梦想赢得万元大奖,云南“双飞”游,还有专家点评,名利双收!
为拔比赛头筹,老人投入数万余元购买虚拟礼物刷票;主办方为避免大奖“花落他家”,添加“虚拟人”霸占奖项名次……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6名通过举办虚假文艺赛事诱骗参赛者付费刷票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陈老师60多岁,年轻时就喜好书画诗词。2022年,陈老师在网上看到一幅关于某诗词大赛的海报,上面显示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获奖者有证书奖杯和奖牌,还有万元大奖、云南旅游、按摩仪、加油卡等奖励。
在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后,一个自称“刘老师”的大赛客服人员主动添加了陈老师的微信,并将陈老师参赛的诗词作品上传。没过几天,“刘老师”反馈了一个可为作品点赞、投票的链接,并告知最终比赛名次由票数排名决出,投票方式有日常投票和虚拟投票两种。
想赢得大奖只能增加点赞数,除了每天可分享几次链接给朋友,让其帮忙投票,还可以购买虚拟礼物投票。“礼物价格从9.9到999元不等,不同礼物对应不同的票数,礼物越贵票数越多。我从参加比赛至今,多次购买虚拟礼物为自己投票。”
“总赞数6583”“距离第50名还需19票”,网页上刷新着不断靠前的排名,让陈老师觉得大奖就在眼前。不知不觉中,陈老师及其亲属已陆续购买了1万余元的虚拟礼物投票。决赛正式结束时,陈老师排名第34名。几天后,陈老师收到了证书和小奖品。
让陈老师失望的是,证书印制粗糙,印章明显系打印,奖品是“三无”产品,加油卡也是废纸一张。“刘老师”却发出邀约“另一场大赛开始报名,欢迎您踊跃投稿”。陈老师思量再三,选择报警。
然而,让陈老师没有想到的是,还有更多人深陷这场诗词大赛骗局。2023年7月,警方根据陈老师提供的线索,发现河北秦皇岛某网络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当场抓获涉案人员十余人。警方顺藤摸瓜,诈骗团伙随即浮出水面。
2022年9月,王某某伙同徐某某、王某利用注册成立的某网络公司,雇佣马某、张某、杨某为业务经理,并招聘客服、美工等人员,以举办诗词、书画等各类比赛为名,在媒体平台推广引流,吸引意向选手报名参赛,并诱骗选手充值购买虚拟刷票道具以获得奖项。
为了吸引更多人参赛,王某某等人不仅免收报名费,宣称有国家级专家点评、为获奖者印制诗词文集,还设置了“状元”“榜眼”“探花”和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作为诱饵,不同奖项则对应着1888、3888、5888现金、国内旅游、按摩仪等奖品。
诗词大赛有众多参赛者,如何避免大奖“花落他家”呢?王某某等人决定在每场赛事中用2-4名虚拟机器人参赛,并通过后台权限的操作,控制显示界面上的票数,保证大奖被“虚拟人”取得。其他真实参赛的选手即使获得奖项,也仅仅能得到证书、奖牌等荣誉性奖励或小奖品。截至案发,王某某等人骗取参赛人员充值钱款超过人民币190万元。王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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