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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上线新功能 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可自主公示发布日期:2024-09-15 浏览次数:

  央广网厦门12月26日消息(记者 程若兰 通讯员 张婷 周莹)12月25日,厦门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自主公示平台功能正式上线。这是厦门自贸片区继去年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后的又一创新之举,旨在尊重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强化商事主体诚信自律意识。

  今后,凡是符合条件的登记确认制企业可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确认制自主公示专区)自行完成经营场所、联络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的自主公示。企业无需线下往返奔波,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需等待线上审核,动一动手指即可完成登记确认自主公示。

  据悉,厦门自贸片区自2022年12月1日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以来,以登记确认制方式办理登记的企业已达3611家,以更便捷、更优化、更精准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吸引了更多企业落户厦门自贸片区。

  以往,变更备案需要准备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等文件,股东、法定代表人还要在一系列文件上逐一签字后提交审查。现在,符合条件的登记确认制商事主体,可以以“网上办”“掌上办”“移动办”等途径,通过在线填报、自主选择、一键承诺、自行提交,完成登记及公示。

  新功能上线后,商事主体办理自主公示,可在“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确认制自主公示”专区便捷填报、醒目展示、快捷查看自主公示信息。

  此外,在注册登记时,商事主体可无感填报自主公示信息,即经营场所、联络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三个高频备案事项。

  确认制自主公示平台功能的上线,实现了登记数据“同步推送”、巡查监管“无缝衔接”,形成了“信用承诺+自主申报+自行公示+无感监管”登记与监管的闭环,是全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践上的一次有益探索。

  自贸片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同时兼顾“效率与安全”,通过数字化手段和规范化管理来锁定自由边界,确保自主登记不“任性”。

  尊重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强化商事主体诚信自律意识,厦门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自主公示平台功能正式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