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信息报讯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头所发现了一起“戏剧性”事件。执法人员在对江头某医院的1台电梯维保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通过智慧监管平台查看了维保记录照片,发现是有两名维保人员进行电梯维保,但其中有一位“维保人员”,对着镜头保持着“微笑”却表情僵硬,五官较为“平板化”,画面看着有点“蹊跷”,这一匪夷所思的照片究竟是什么情况呢?
通过执法人员翻阅该单位电梯今年以来所有的半月维保记录、详细调阅监控记录后,最终破解了这一谜团。经查实发现该名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手里总是拿着厚纸板类的东西和支架,随着他进行电梯保养的过程搬进搬出。监控中明明只有一人进行维保,而智慧监管平台上却总显示着两个人的照片。“蹊跷”就藏在维保人员手里拿着的厚纸板——人形立牌。他用假的人形立牌代替其中一名作业人员,以假乱真把他的“伙伴”放在轿顶拍照,企图蒙混过关。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营造两人同时在场维保的假象。更让执法人员意外的是,2024年1月-3月11日的7次半月维保作业中,有6次属于单人维保,另外一人均是这个人形立牌,而此人形立牌做得格外逼真,原型是其同事,而且这位“伙伴”服装还分长袖款和短袖款,方便结合不同天气情况来使用,长期制造两人维保的假象。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单位的电梯维保也不到位,轿厢导轨油杯缺油,没有及时补充,影响部件运行;改成电梯底坑和层门上坎卫生未保持清洁,底坑内有多处垃圾,甚至还有蜘蛛丝网。由此可见,涉及底坑的维保项目也被维保人员选择性略过。
据悉,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维护保养时现场作业人员具有相应资格,并不得少于二人。一来是安全作业、避免安全事故风险的需要,二来也可起到互相监督作用。维保人员在单人维保的情况下,使用人形立牌冒充两人维保,显然已违反规定。单人维保的违法行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涉事维保公司可能面临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由于该企业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根据相关规定,可能面临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目前,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涉事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无独有偶,2024 年 1 月18 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禾山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国际大厦 B 栋电梯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物业监控录像显示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仅有一名当事人的维保工作人员乘坐电梯到顶楼并对该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维保单位予以立案调查,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立即进行整改,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不存在从重情节,符合从轻情节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
电梯单人维保行为甚至“造假人”事件实在令人大跌眼镜。电梯作为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其安全运行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电梯维保公司作为电梯运行安全保障的责任单位,应该以乘客的安全为首要任务。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维保公司应当切实履行其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要将维护保养工作落到实处,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只有如此,才能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保障乘客的安全;也提醒电梯使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对维保情况进行监督,仔细查看维保记录单据,重视维保过程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如发现维保公司超过15天未上门维保等情况,及时通过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开胜 陈琼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